1.工程爆破施工作業(yè)安全管理制度。
各類爆破作業(yè)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部門標準的爆破設備,不得擅自使用。
開展爆破工作的集團礦山和礦點必須設置爆破工作負責人、爆破器和爆破設備保管員。這些人員應了解所使用的爆破設備的性能、爆破技術及相關安全知識。
所有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和考試,取得當地縣公安部門頒發(fā)的《爆破作業(yè)證》后方可進行爆破作業(yè)。
2.爆破作業(yè)安全規(guī)定。
3.加工起爆設備。
爆破管和信號管的加工應在爆破設備庫區(qū)的專用房間進行,嚴禁在爆破設備庫房、住宅和爆破作業(yè)場所進行。
加工過程中應輕拿輕放,防止脫落。踩在腳上,禁止煙花。加工時應放入帶蓋的木箱中。加工點存放的雷管不得超過100根。
導火索或導爆管應用快刀切割。每根導火索或每根導爆管的兩端應先切除5厘米。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管時,嚴禁在工作面堆放雷管。切割前仔細檢查外觀,切除過厚、過薄、破皮或其他缺陷。
裝配日常生活管。信號管前,必須逐一檢查雷管外觀。嚴禁使用壓扁、損壞、腐蝕、加強帽歪斜或雷管內有雜物的。
導火索或導爆管垂直面的一端應輕輕插入雷管,不得旋轉摩擦。金屬殼體雷管應采用安全緊口鉗,紙殼體雷管應采用膠帶捆扎或金屬緊口。
加工爆炸包應在爆破作業(yè)面附近的安全地點進行,加工數量不得超過值班爆破作業(yè)的需要。加工過程中,應使用木質或竹錐,在爆炸卷中心扎一個雷管大小的孔,孔深應能插入所有雷管,不得露出藥卷。雷管插入藥卷后,用細繩或雷管腳線固定雷管。
4.電力爆炸。
在單個房間或室外安全場所,每次爆破所用電雷管的電阻值只能用專用爆破儀逐一檢查。電阻值應符合產品證書的規(guī)定。檢查電雷管時應注意的事項與加工藥包時相同。
用于同一爆破網絡的電雷管應為同一工廠、同一批、同一型號的產品,康銅橋絲雷管的電阻值不得超過0.3ω,鎳鉻橋絲雷管不得超過0.5ω。
只能使用專用爆破電橋導通網絡和校核電阻。
在爆破主線與起爆電源或起爆器連接之前,必須測量全線的總電阻值??傠娮柚祽c實際計算值一致(允許誤差5%)。如果不符合,則禁止連接。
一般爆破作業(yè)電力爆炸時,流經各雷管的交流電流不小于2.5A,直流電流不小于2A。
當電源或照明電源爆炸時,爆炸開關必須放置在專門鎖定的爆炸箱中。應嚴格保管爆炸箱的鑰匙。
爆破網主線應設置中間開關。
地下金屬礦的電力爆炸,裝藥前必須拆除工作面的所有電源。
5.火雷管爆炸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禁止使用火雷管爆炸:瓦斯、粉塵爆炸危險工作面爆炸;深孔爆破;水量大的工作面。
豎井。傾角大于30。斜井和天井工作面的爆破不宜用火雷管爆炸。用火雷管爆炸時,應采用電阻絲點火或其他形式的點火方法。
使用導火索爆炸時,必須遵守以下規(guī)定:采用點火方法點火;點火前,必須用快刀切導火索5cm,嚴禁點火時切斷導火索;同一工作中點燃導火索的根數不得超過5根;必須用導火索或專用點火器點火,嚴禁用火柴、煙頭、燈點火;嚴禁踩踏和擠壓點燃的導火索;單次點火時,導火索火索的長度應保證人員點火后可以撤離到安全的地方,但z短不得小于1.2m;連續(xù)點燃多根導火索時,必須先點燃計時導火索。計時導火索燃燒后,無論點火與否,人員必須立即撤離;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導火索中z短導火索長度的三分之一。
6.導爆發(fā)爆炸。
只能用快刀切割導爆索,但禁止切割連接雷管或插入炸藥的導爆索。
引爆網應采用搭接、水手結等連接方式。按時搭接,兩根導爆索重疊長度不小于15cm,捆扎牢固。支線與主線傳輸方向的夾角不得大于90。
除連接時的水手結外,導爆網絡禁止打結或打圈。交錯敷設導爆時,應在兩個導爆之間放置:厚度不小于10cm的墊片。
雷管應綁在距導爆端15cm處,雷管集中點應朝向導爆方向。
7.導爆管爆炸。
導爆管網不得有死結,孔內安裝的導爆管不得有接頭。同一工作面的導爆管必須是同一工廠、同一批號產品。
孔外傳爆管之間應有足夠的間距。當導爆管網用雷管爆炸時,應采取措施防止雷管集中點切斷導爆管而引起拒爆。
導爆管應均勻敷設在雷管周圍,防止二延期雷管氣孔燒壞導爆管。
在有礦塵或氣體爆炸危險的礦井中爆破,禁止使用導爆管。